
我真的不知道對於重症病患家庭來說安樂死是不是最好的解決方法。
有個家庭,父母全力投入照顧植物人的孩子,直到二老相繼過世,這段期間有二十幾年,他們離開的那一刻─是微笑還是傷心,微笑的是可以放手;傷心的卻是牽掛,在世他們為安樂死努力,未果,社會畢竟壓力太大,每個人都是善良,要殺死一個無辜的人,對誰都是不忍,而我們好像沒想過這個家庭的痛苦,必須有人全心投入照顧,如果家庭狀況並不寬裕,痛苦的應該不止病患,是整個家庭,不敢想像現在的台灣可以擁有幾個這樣的家庭,而我們是慘忍的,硬把家庭其他人全部推入這個牢籠裡,殺害的人數是部數。
因為一些過不去的理由而自殺是愚笨的,痛苦到想死的人卻無法結束自己的生命是慘忍的,長期臥病,一定會有褥瘡(正常人都會得痔瘡了),自己無法矯正不良姿勢,以致脊椎側彎或其他疾病(連正常人都無法避免),看著他們痛苦的表情,扭曲的身體,如此凌虐他,比殺了他更不人道。
生命得來不易,不論如何都是寶貴生命,每個人都有生存的權利,也都有存在的意義,試著想像另一個世界都是這類的病人;跟這個世界健康的人,這個健康世界並不會因為不是好人而處以死刑,當然另一個世界也不行。
整個社會如果沒有能力承受,又怎麼能讓一家人因此痛不欲生;又怎麼能用殺人換來一家人快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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